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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伍载阳:男,1950年6月生,四川合江县人,1978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,1985年民商法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,法学硕士。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、高级律师、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1993年调海口海事法院任海商庭庭长,1998年调北海海事法院任院长、党组书记。2005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。伍载阳法官长期从事法学研究,在《中国法学》、《法学研究》、《北京社会科学》以及群众出版社、重庆出版社等刊物及出版社发表论文90多篇,论著9部,140余万字,其《商法原理》、《间接控制与法制机制》、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》等论著在法学理论及司法界产生了较大影响。曾获司法部、四川省、重庆市优秀科研成果奖18次,被收入国家教委《国家百所重点大学中青年教授》名录。从事法官工作以来,锐意改革,奉行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原则,成功地审理过数十件重大疑难案件,不少被收入《中国审判案例要览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》。其海事裁判文书精辟、独到,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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